华铭鸿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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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施工前要先装视频监控

 

交通道路施工前要先装视频监控

 

由于近些年,各地方的基建如火如荼,有的地方没有看清地面下面埋的有没有通信线缆和一些城市管道,就开始挖路面,有时会造成地下面的线缆和管道损坏,给人们的通信和出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造成了国家的经济损失。

为了降低挖路对交通和通信的影响,广州市对重要城市道路主干道和重要设施占路挖掘时规定必须先安装视频监控,否则将不能申请占用挖掘许可。由市交委修订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视频监管工作规范和交通预评估仿真试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自昨日起开始实施。

 

《通知》规定,对于城市道路主干路的车行道和桥梁、隧道,固定围蔽时间超过2个月且工程阶段性围蔽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将纳入视频监控的范围。同时,可能对城市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占用挖掘施工的项目,若被市交委认为需要的,也会纳入视频监管。纳入视频监控安装的挖路项目将在市交委网站上发布通告。

 

值得注意的是,安装视频监控被列为申请占用挖掘许可的前置条件。《通知》规定,须安装视频监管设备的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项目,申请人向受理部门提出占用挖掘许可申请时,应一并提供视频监管建设方案。

 

《通知》适用的具体主干道范围包括:广州大道(同泰路-洛溪大桥)、黄埔大道(广州大道-狮子桥)、中山大道(五山路—港湾路)等32条道路,以及内环路高架桥及其放射线、人民路高架桥等19条桥梁隧道。新快报记者发现,与2012年旧版本相比,《通知》范围新增加3条城市道路:天河北路(广州大道-五山路)、天河东路-天寿路(广园快速路-黄埔大道)、先烈路等